外事工作服务系统:ims.nuaa.edu.cn
◆ 审批材料:
① 国际差旅报销单、借款单(如有)、转账支票等
② 审批表、任务批件(出入境服务中心提供)
④ 证照首页、签证页(如有)、中国海关出入境章页面复印件
⑤ 《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 - 实际日程》
◆ 国际差旅费:
⑥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 机票发票 + 行程单
⑦ 登机牌
◆ 住宿费
⑧ 酒店原始发票 / 住宿发票 + 住宿订单
◆ 城市间交通费
⑨ 交通费订单 / 票根
◆ 其他费用:
⑩ 护签费发票 / 签证费确认单
⑪ 会议注册费发票 + 会议注册费回执 + 邀请函
⑫ 保险费发票 + 保险单
⑬ 其他费用相关发票
1. 国际差旅报销费(中国出境口岸 → 中国入境口岸旅费)
◆ 行程一致性:出入境城市、中转地需与批件和日程表一致,若不一致需填《特殊情况说明表》
◆ 非境内航司:乘坐非国(境)内航空公司航班,需在《特殊情况说明表》中注明原因
◆ 票据翻译:行程单、登机牌关键信息需翻译成中文(例:10.1 上海 — 巴黎)
◆ 登机牌丢失:需在票据上注明“登机牌丢失”,本人签名+经费负责人签批,有同行人可证明,需同行人签字
2. 住宿费
◆ 行程一致性:住宿城市需与批件、日程表一致,不一致需填《特殊情况说明表》
◆ 经费标准:可登录“国合处官网 — 出国出境页面”查询对应城市标准
◇ 超标准:按标准报销,需在票据注明“超出标准按标准报销”
◇ 会务推荐酒店超标准:需行前提交《情况说明》+会务组推荐证明,经由国合处、财务处签批后方可报销
◆ 餐费剔除:若住宿费含餐费,需剔除对应金额(早餐费占餐标20%,中/晚餐各占40%),或在当日伙食费补贴中扣除
◆ 票据翻译:酒店发票关键信息需翻译成中文(例:10.1-10.5 法国巴黎2人五晚住宿费)
3. 伙食费:是否与住宿费中的餐费重复报销,需确保二者不叠加
4. 公杂费(城市内的交通、邮电、办公用品等):是否存在重复报销(如已报销城市内交通费,不可再报公杂费中的交通部分)
5. 城市间交通费
◆ 行程一致性:前往城市、时间需与批件、日程表一致,不一致需填《特殊情况说明表》
◆ 票据翻译:关键信息译成中文(例:10.1 巴黎 — 里昂 火车票)
◆ 租车情况:仅在无公共交通时可租车,需在《特殊情况说明表》注明必要性
6. 其他费用(护签费、会议注册费、保险费等):关键信息需译成中文(例:会议注册费)
7. 《特殊情况说明表》补充要求
◆ 适用场景:乘坐非境内航司、城市间交通租车、更改/取消行程、因公出访改线上
◆ 提交时间:所有特殊情况需行前提交国合处,无不可抗力情况不可事后补提
◆ 签批要求:需本人签字,单位领导签批同意,并盖单位行政公章
8.《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 - 实际日程》补充要求
◆ 每团一份,可通过外事工作服务系统,在 “报表信息” 栏目中进行下载操作
◆ 若实际日程与申报日程存在差异,下载后需先编辑修改行程信息,确保其与实际情况一致后打印并签字
◆ 国内差旅报销:因本次出访产生的国内火车票、住宿等,需单独预约“国内差旅报销”,但所有国内差旅报销材料需与国际差旅报销材料一同投递财务处,不可分开提交
◆ 学生报销:随行的学生需报销时,需与教职工分开预约国际差旅报销费,学生的报销材料需经学生处/研究生院审批后,再按流程提交
◆ 行程闭环说明:若行程中部分差旅费用由其他个人或单位承担,需提交《行程闭环情况说明》,注明费用承担方并提供证明材料,本人及经费负责人签字确认
◆ 多人共用票据:若单张票据包含多人费(如2人护签费),仅报销个人部分时,需复印票据并注明“XX人共用,报销本人1/X费用”,确保金额清晰
◆ 支付截图与借款:
◇ 支付截图若已折算成人民币,可直接按截图金额报销
◇ 报销前有借款的,需附上借款单回执,且票据需包含对公税务发票和对应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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