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第五届中国航空航天产业法治高峰论坛暨2022年航空法与空间法国际研讨会在我校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隆重召开。会议由中国航空学会航空产业政策法规研究分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产业政策法规研究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智库)、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主办。来自韩国国立江原大学、韩国航空、空间法律与政策协会、日本大东文化大学、新加坡民航局法制司、国际航协北亚区外事与可持续发展部、中国商飞公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香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海南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安徽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仁人德赛(上海)律师事务所等高校和企事业界的一百五十余名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高志宏主持。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吉大鹏副司长、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郭俊秀会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黄志球副校长在开幕式上致辞,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团队在中国航空航天产业法治发展中的贡献与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表达了对本次会议圆满举办的由衷祝愿。
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吉大鹏副司长致辞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郭俊秀会长致辞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黄志球副校长致辞
本次研讨会共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由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杨惠教授主持。新加坡民航局法制司陈秀花司长、中国商飞公司营销委高级专家、正高级经济师郭才森分别进行了主旨演讲。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李亚凝副研究员、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刘胜军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张会迪同学、韩国国立江原大学法学院Jin Keun Jeong(郑镇根)院长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杨惠教授主持
主旨演讲环节,新加坡民航局法制司陈秀花司长,介绍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国际航空法律的新发展。
新加坡民航局法制司陈秀花司长发言
中国商飞公司营销委高级专家、正高级经济师郭才森,探讨了加快大飞机规模化与系列化发展的实现路径。
中国商飞公司营销委高级专家、正高级经济师郭才森发言
主题发言环节,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李亚凝副研究员探讨了国际法事件对于国际民航公约解释适用的影响,提出了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的方法论,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刘胜军副教授阐释了适航法律与适航标准关系问题,对作为技术规范的适航标准与作为行为规范的适航法律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梳理。武汉大学法学院张会迪同学以对民用航空器滥用武器为视角对《芝加哥公约》第三分条进行辨析,提出了相应的见解。韩国国立江原大学法学院郑镇根院长针对韩国航空航天工业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介绍。
在与谈阶段,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董念清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朱子勤教授对本单元发言做了精彩评议。
第一单元发言及与谈结束后,韩国航空、空间法律与政策协会名誉会长Kim Doo Hwan(金斗焕)教授、日本大东文化大学法学部望月穂貴老师分别以无人机法律问题以及日本《宇宙基本法》为主题先后进行午餐演讲。
第二单元研讨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滨教授主持。国际航协北亚区外事与可持续发展部高级经理邓梁春进行了主旨演讲。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院院长王立志教授、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王朝梁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吴晓丹副教授、暨南大学人文学院、未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志杰老师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鹿苹老师先后进行主题发言。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滨教授主持
国际航协北亚区外事与可持续发展部高级经理邓梁春以ICAO第41届大会围绕国际航空碳减排的目标与机制进展为主题,介绍了国际航空碳减排问题的发展前沿。
主题发言阶段,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院院长王立志教授对《北京公约》引渡条款及其适用展开论述,对条款性质及其在适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王朝梁副教授分享了双碳目标视域下中国民航碳抵消和削减机制,从国际、国内双重视角进行了比较与分析。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吴晓丹副教授解读了航天产业中军民融合战略的定位、潜力与法治路径,评估了军民融合在航天产业发展中潜力与前景,提出了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是航天产业中军民融合的重点。暨南大学人文学院、未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志杰老师以新时代我国航空航天专利保护为主题,从紧迫性、制度困境与保护方案三方面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鹿苹老师以国际航天争端解决机制及未来展望为主题,梳理了外层空间条约争端解决条款与航天争端解决实践的发展历程,并对未来发展做出了展望。
与谈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覃华平副教授,北京仁人德赛(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志宏律师对本单元的发言做出系统总结与深入点评。
第三单元研讨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高国柱教授主持。海南大学法学院李杜副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许丰娜老师、文华学院陈立老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余佳颖同学,武汉大学法学院李进璇同学、韩国国立江原大学法学院 Si Jin Oh(吴时镇)教授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高国柱教授主持
海南大学法学院李杜副教授对开放数据背景下卫星遥感数据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从开放政策、保护模式以及法律挑战三方面进行梳理,指出法律互有操作性是最典型、最重要的法律挑战之一。安徽大学许丰娜老师通过分析ITER与ILRS等国际合作模式,对构建国际月球科研站国际合作的法律框架问题展开了探讨。文华学院陈立老师对外空法中交叉免责制度进行研究,提出交叉免责制度对我国开展外空活动的国际合作与鼓励商业航天活动具有借鉴意义。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余佳颖同学分析探讨了《月球协定》与《阿尔忒弥斯协议》的争议焦点,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对未来月球活动、地外天体活动规则制定的启示。武汉大学法学院李进璇同学介绍了外空遗产保护的相关问题,从概念、保护价值、既有规则以及现实困境等方面展开讨论。韩国国立江原大学法学院吴时稹教授对空间活动可持续国际制度展开研究,重点关注了《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指导方针》。
与谈环节,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吴晓丹副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聂明岩副教授对本单元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做出了精彩点评。
本次论坛闭幕式环节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院院长王立志教授对本次会议做出大会总结。王立志教授感谢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云端办会模式,克服了疫情影响,通过学术交流充分展现了深厚的友谊;指出本次会议深入探讨了航空法与空间法领域的前沿学术问题,并强调培养年轻学者对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兴趣的重要性,期待有更多的年轻学者为交通强国和航天强国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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