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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1-07-10来源:国际合作处点击:868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我校“双一流”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学科领域的发展,推动我校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现启动我校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选拔采取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的方式进行,人选依托项目派出。由各学院先行申报,经学校组织评审通过后,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学院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所申报项目应反映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特色学科优势,应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所申报项目的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或教授间个人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可结合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6-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3-12个月;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交通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报流程

1. 我校可依托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申报项目2项,每个学院原则上可推选1个项目。各学院对于培养方式、培养目标、或学科专业相近的多个中外合作项目,应当整合后再申报。

2. 今年项目申报为线上申报。请各学院于2021年9月1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yiminggu@nuaa.edu.cn。

3. 学校审核评选后确定上报留学基金委的项目,推荐上报的项目若通过初审,后期需参加留学基金委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另行公布,预计于2022年1月底前发布立项通知。

 四、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处顾苡铭,电话025-84896613,邮箱yiminggu@nuaa.edu.cn。


附件1 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doc



 国际合作处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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