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已开始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倾斜。
(二)对华友好,在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且在我国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三)重点推荐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原则上为省、部级外国专家表彰奖项获得者,且未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
(一)请按《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字数800字以内。
(三)除准备《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届时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
(四)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扫描件作为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
三、申报时限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8日,请严格按此时限提交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tracymcdon@hotmail.com。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给予重视,积极申报,如有问题及时与我部门沟通联系。
联系人:田立丰
电话: 84892440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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